【招标公告】内蒙:省道304线通辽(大林)至保康公路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12-12-11 10:25:39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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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省道304线通辽(大林)至保康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4线通辽(大林)至保康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2010]2477号)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通辽市大林至保康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该项目沥青材料的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改性沥青货物生产厂家和获得品牌基质沥青销售资格或生产能力的厂家,并具备组织运输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沥青材料采购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双辽至通辽高速公路大林互通处,向北利用大林镇连接线跨过大郑铁路与国道303线相交。向东北方向经协代苏木、努日木苏木与县道七巴线相交,沿七巴线至保康镇,向南绕行保康镇规划区后跨平齐铁路,终点接吉林省省道207线。

路线全长84.102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路基宽24.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设停车区两处、养护工区两处、收费站一处。

3、标段划分方案

本项目沥青材料分为2个类别2个合同包,划分如下(表中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最终以实际用量为准。其中90号A级道路石油包含改性乳化沥青用基质沥青数量):

类别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吨) 交货地点       位置
       Ⅰ DBLQ-1 SBS改性沥青 3828  DBLM1标段拌和场 K15+200 科尔沁区
       Ⅱ 90#-A道路石油沥青   5770
       Ⅰ DBLQ-2 SBS改性沥青 4406   DBLM2标段拌和场 K69+700 科左中旗
       Ⅱ 90#-A道路石油沥青  6970

说明:交货地点为本项目路面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和场地。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改性沥青生产商和品牌基质沥青代理商或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4.2 被代理或直接生产道路石油沥青的厂家年生产能力不小于70万吨。SBS改性沥青生产商需具备年2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 SBS改性沥青必须在厂家改性后运至交货地点。

4.3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考虑供货及时性和SBS改性沥青指标稳定性等因素,要求生产商(道路石油沥青和SBS改性沥青)的生产基地在距离项目现场500公里范围内方可报名。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商在授权书上注明生产地点。

4.4 近五年内,曾顺利完成单项供货在1万吨以上的高速或一级公路沥青供应业绩,累计不少于10万吨;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包投标。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沥青的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的投标。同一产地、同一品牌的沥青,只接受一个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先到者优先。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近两年在内蒙古公路建设市场沥青供应中有不良记录及发生纠纷的投标人投标。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8鉴于本项目工期较紧,为了保证沥青的不间断供应,保证路面工程顺利进行,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对90#-A级沥青进行前期存储(储存数量为每合同段通辽市境内存储1000吨,生产场地存储剩余数量),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沥青存储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存储协议,并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冬储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

4.9 投标单位须在中标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将通辽市境内1000吨沥青冬储完毕,业主将现场考察,否则视为合同违约。

4.10投标方同意招标方驻厂进行质量监控。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检测报告原件(近6个月内)、具有冬储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投标单位提供银行对账单或同意借款单位的银行对账单及借款协议)、购买者本人身份证、道路石油沥青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同意供货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上所有证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装订成一册),到通辽市交通运输局11楼会议室(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可购买两个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并允许中两个合同包。

6、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上午9:00前,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通辽市交通运输局11楼会议室(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投标文件包封上要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和合同包编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也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8、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 50万元人民币/每个标包,形式为电汇,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按废标处理,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9日16时00分之前。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电汇回单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通辽交通网(http://www.tljt.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辽市大林至保康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 编: 0280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475-6185047
传 真: 0475-6185047 电子邮箱:dbgljgb@163.com

                                  招标人:通辽市大林至保康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12年12月11
 

(关键字:保康公路 沥青采购 省道304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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