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沪嘉高速公路大修工程(二期)—沥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2-12-10 14:00:18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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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

招标人:上海市路政局(原上海市公路管理处) 沪嘉高速公路大修工程(二期)—沥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单位)受上海市路政局(原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沪嘉高速公路大修工程(二期)—沥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正式参加投标活动。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公开发布。

一、 招标内容:

沪嘉高速公路大修工程(二期)—沥青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沥青采购。

二、 要求资质和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上述采购货物的生产商(须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指定代理商(指定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的供货唯一授权证明,已授权给参与本次投标的代理商的生产商不得独立投标,一个品牌只允许授权一个合格的代理商投标报名);

3、如以指定代理商投标的,指定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4、投标产品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验且具有检验报告;

5、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的沥青供应业绩证明,且信誉良好,由代理商参与投标报名的则需提供代理商近3年来年平均供应沥青5万吨以上的业绩证明。

6、与招标人、监理人、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聘请的咨询人不能有关联关系。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派代表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2.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供货业绩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3.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所代理品牌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以及上述对生产商要求的相关资料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 所有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进口品牌外语资料(如有)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文译件,并以此为准。

三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9:30~1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先电话联系)。

报名地点:上海市威海路511号315室,报名资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被接受。

招标方:上海市路政局(原上海市公路管理处)

地 址:上海市武宁路915弄1号

电 话:021-59122826*2031

联系人:孙伟军

招标代理方: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威海路511号315室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号码:021-22191062、13801701575

电子信箱: xdm@siticotr.com

联 系 人:奚岱铭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关键字:沪嘉高速 沥青采购 沥青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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