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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2条修改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报省交通运输厅,将中标候选人公示3日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4条,投标人应遵守的法规增加《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务院2005年第27号令)
4、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5条修改为:若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或相近有围标串标嫌疑时,招标人将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形进行调查,对认定有围标串标行为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第三章评标办法
6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第三章评标办法
7 、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中第67页2.2“A级90#道路石油沥青技术指标及要求”表格增加一项检测要求:对90#道路石油沥青组分进行检测,其中胶质含量不小于15%;检测频率为5000T/次或每批检测一次。
8 、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中第67页2.2删除 “改性沥青(Ⅰ-C)技术指标及要求”表格及2.3要求。
9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最后一段中“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列入陕西省公路建设黑名单”修改为“招标人有权建议省交通运输厅将(投标人)列入陕西省公路建设黑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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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招标人陕西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G65)陕西境铜川到黄陵公路沥青供货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全部内容已收到。
投标人名称: 盖 章:
投标代理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