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至月环段、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沥青联合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导读: 沙溪至月环段、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沥青联合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关键字: 沙溪至月环段、粤湘高速公路

(招标)沙溪至月环段、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沥青联合采购招标资格预审  

招标编号:     投资金额:50000万元   

1.招标条件  珠江三角洲环线广东省中山市沙溪至月环段、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项目两个项目已经国家、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根据工程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上述两个项目公司联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需沥青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2.招标范围  预计供货时间段2012.3~2012.12,供货地点在上述两个项目的工程所在地。本次招标仅设一个合同段。主要采购数量如下表所示:  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 规格 估算数量(万吨) 备注  沥青 珠三角环线广东中山沙溪至月环段 A级70号 约1.4   A级70号及改性加工 约1.7   湘粤高速博深段 A级70号 约1.9   A级70号及改性加工 约2.5     注:本表数量为估算数量,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在合同执行中买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求量对本表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合同条款不应改变,申请人对此风险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申请人所填报的A-70沥青品牌和改性沥青加工所用基质沥青品牌应为同一品牌,且在申请期间不得改变沥青品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非本国注册的申请人应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在同一个标段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申请人满足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按评审办法的规定选择一家申请人通过一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如为经销代理商申请,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拟申请材料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申请人应在办理企业IC卡  5.请申请人于2011年 12 月 31 日至2012年 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 1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6.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6日11 时,申请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1 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人 : 杜 心 手 机: 182 101 99734 联系电话:010-88621829 传 真:010-88621652 邮 箱:duxin82061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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