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14-017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公司履行部分承诺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陕西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履行部分承诺的议案》,于 2014 年6 月 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并将于 2014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陕西证监局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于 2014 年6月17日至 2014 年6 月18 日公开征求广大投资者对豁免公司履行部分承诺事项的意见。
在意见征求期内,投资者可将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公司:
电话:0917-3382666 3382333 传真:0917-3382132
电子邮箱:dsb@baoti.com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关键字:钛 宝钛 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