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外发布《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对部分产品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其中,将对能源资源类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农业生产资料等五大类73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为4.4%,比最惠国税率低50%以上;对部分化肥继续征收特别出口关税。新版关税方案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与此同时,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2012年我国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据了解,包括钒铁、钼铁、钨铁、稀土铁合金等在内所有铁合金产品出口关税暂时仍维持2008年的标准不变。
由下面的2012年各铁合金品种出口关税税率表可以看出,除了80#钒铁(钒铁,按重量计含钒量在75%及以上)出口零关税、硅铁(含硅量55%以上)及其他硅铁出口25%关税和按重量计含稀土元素10%以上的铁合金出口关税25%之外,50#钒铁、钼铁、钨铁、锰铁、硅锰、铬铁等其他铁合金产品出口关税均为20%。
(关键字:锰系合金 出口 关税 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