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进一步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披工作

2016-10-12 10:35:55来源:证券时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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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交所消息,上交所就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有关事项做出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新申报或已申报尚未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披露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本所挂牌转让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编制定期报告,通过本所定向披露专区披露,同时就在其他披露场所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予以说明。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在每年6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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