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8日,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的通知,三钢集团的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收到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出具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方案的批复》(闽国资运营【2016】17 号),福建省国资委原则同意三钢闽光按照修订后的方案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三钢集团资产包、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资产,以及通过向合格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 30 亿元配套资金。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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