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房产税扩围”被过度解读

2013-7-18 8:50:21来源:新浪房产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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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一则关于“房产税扩围”的消息引发外界关注。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17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向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办求证获悉,税务总局近期下发关于“转变职能促进作风”的1个公告和2个通知,其中在“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中提及“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办工作人员表示,除此之外没有下发其他文件,而这句表述也与之前国务院会议中提出来的没有区别,但有些被“过度解读”。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针对个人住房的房产税率先在上海和重庆试点,试点扩围沉寂一年后,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转发的经国务院批准的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作为今年的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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