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钢再获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

导读: 日前,宣钢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顺利通过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各项审核,再次获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热轧钢筋属国家强制性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
关键字: 宣钢 钢筋混凝土 热轧钢筋 许可证

日前,宣钢钢筋混凝土热轧钢筋顺利通过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各项审核,再次获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

热轧钢筋属国家强制性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宣钢在2007年重新申请换发了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2010年又完成了生产许可证的扩项工作。根据《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5年换发一次证书,截止到2012年10月宣钢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已到期。

今年4月份,宣钢完成了生产许可证换证的材料申报工作并通过了材料审核,6月份接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钢筋审查部的严格现场核查。通过层层审批,宣钢于近日收到了新的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着宣钢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的实物质量在得到用户满意的同时,也得到国家行业的认可,获得了参加国家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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