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与21家银行签订监管业务合作协议

2016-12-1 8:28:14来源:中国航贸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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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银港通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系统签约仪式在青岛举行,来自青岛市的23家商业银行参加会议。会议上,青岛港分别与21家银行签订了监管业务合作协议。

近年来,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领域爆发了重复质押、空单质押等系列风险事件,降低了融资各方的信任度,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青岛银监局的直接推动下,青岛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发了“银港通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银港通系统”),并于2015年10月30日正式上线运营,首创了动产质押监管新模式。该系统通过搭建安全高效的智能化监管体系,解决了大宗商品贸易融资过程中最关键的货物监管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防范了监管风险,搭建起了银企间便捷的融资渠道,逐步获得监管部门、商业银行以及货主客户的高度认可。

一年来,银、港双方深化合作、共享资源,积极推动铁矿石、铝矾土、冻货、进口整车等大宗存货质押监管业务的落地,为货主客户争取了约10亿元的贸易融资额度,在港、银、企间搭建起了安全高效的筹融资渠道,对于改善青岛口岸大宗商品贸易环境、重振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信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全球贸易不可缺失的重要一环,青岛港下一步将抢抓机遇,深度参与贸易产业链,加快启动贸易中心港建设,实现“贸易+金融+物流+信息”的融合式发展,为大宗商品贸易创造新的发展模式。银港通系统作为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信息基础设施,将在青岛银监局的指导下不断完善功能,积极研究在线融资、价格监测、货物处置等发展方向,打造短平高效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服务平台。青岛港作为我国大宗商品进出口的主要集散地之一,产业链汇聚融合了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资源,有能力、也有责任发展壮大港航金融产业,增强金融产业集聚能力,为青岛市、山东省乃至国家经济的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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