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东山宾馆开出鞍山市首张“营改增”发票

2016-5-4 8:35:50来源:千山晚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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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零点刚过,鞍钢东山宾馆开出鞍山市首张增值税发票,发票编号为00833886、价税合计198元。而截至5月2日下午2点,鞍山市国税局累计开具营改增发票871份,金额691万元,税额34.3万元。因为是小长假期间,发票多开自餐饮娱乐及宾馆等服务行业。
  2016年5月1日零点刚过,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业务员刘某在经历了短暂的等待后,正式收下了鞍钢东山宾馆为其开具的住宿增值税发票。这张编号为00833886、价税合计198元的辽宁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鞍山全面推行营改增正式启动后开出的第一张发票。仅仅一分钟后,铁东区首张餐饮业、首张娱乐业增值税普通发票,相继在三宝晚茶、黄金北岸音乐会馆顺利开出;0点03分,铁西区第一张金融保险行业增值税发票顺利开出;0点05分,开发区首张房地产销售增值税发票新鲜出炉……截至5月1日0点10分,全市10个营改增征收单位四大行业全部亮相,营业税正式成为历史名词退出税收舞台,营改增试点覆盖了所有行业,也标志着税制和征管大步深化改革一个新时代的开启。而截至5月2日下午2点,鞍山市国税局累计开具营改增发票871张,金额691万元,税额34.3万元。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年营业税规模约27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比重的100%,涉及纳税人近2.4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8倍。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年内全市纳税人预计享受改革红利约7亿元。其中,新纳入试点的四大行业税负均有下降;原增值税行业受益于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增值税抵扣链条得到完善,纳税人购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部分生活服务业提供的应税服务,将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实现税负持续下降。
  据悉,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营业税时代,营业税的税基是销售额,税率为5%,而此前增值税的征收实践中,小规模纳税人不按增值税税率计征,也不参加进项税额抵扣,而是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营改增让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低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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