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新一轮任期目标制签约

2013-9-2 9:22:10来源:中商网撰写作者:余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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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钢公司、能源环保部、设备部、热轧厂、硅钢部、宝日汽车板6家单位成为2013年—2015年宝钢股份任期目标制首批实施单位。日前,宝钢股份第六期经营者研修会上专门举行了任期目标制签约仪式,宝钢股份总经理戴志浩分别与6家单位代表进行签约。集团公司董事长徐乐江,集团公司总经理、宝钢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何文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湛江钢铁董事长赵周礼,宝钢股份其他领导及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等共同见证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宝钢股份党委副书记诸骏生主持。

根据集团公司总体部署,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和管理责任落实,倡导“崇尚业绩、鼓励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培育企业家精神,宝钢股份在2011年8月,选择了“一厂一部一公司”(热轧厂、设备部、黄石公司)作为任期目标制试点单位。今年3月,对已经任期届满的热轧厂、设备部进行了评价,黄石公司也将于今年年底届满。通过试点工作,任期目标制有效促进了规划目标落地,激发了干部经营者意识和激情活力。

试点工作实施以来,热轧厂明确了“完不成,没理由”的态度,聚焦“生产制造能力提升”,将工作价值化,实行“先算账后干活”,从“被动适应市场”转变为“主动创造市场”,从“完成指标”转变为“价值创造”,取得了吨钢热轧工序加工成本持续降低、热轧超高强钢稳定生产的良好业绩。设备部聚焦“专业职能管理水平提升”,主动与各厂部协同,并提供专业服务,通过努力,实现吨钢维修费有效受控、备件库存资金占用明显下降的成绩,并在专业支撑工作满意度上受到各单位的好评。试点单位上下游工序也积极发挥协同效应,做好配合支撑,同时纷纷考虑制订自身未来发展定位及目标,自我加压,主动挑战。同时,宝钢股份相关职能部门也根据任期目标制的要求,完善职能管理、主动提供服务,专业体系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

在上一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经讨论并征求各单位意见,宝钢股份决定在具备条件的单元继续推行任期目标制。前期,由宝钢股份专业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与上述6家实施单位分别进行了任期目标的“背靠背”制订和“面对面”沟通。考虑到本轮实施单位任期与公司规划滚动期同步,为促进规划目标有效落地,任期目标以宝钢股份新一轮规划对各单位提出的要求作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了各单位自身发展愿景,并体现一定的挑战性。

宝钢股份要求各签约单位按照责任书约定的目标要求,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任期目标。希望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报名签约,并希望通过实施任期目标制,认真贯彻“凭目标上岗、按业绩取酬”理念,让各级管理者在更广阔的舞台上,激发企业家精神和开创事业的激情,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富有挑战性的新目标。
 

(关键字:宝钢 热轧 梅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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