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接获35台LNG船发动机订单

2013-7-17 14:48:10来源:国际船舶网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曼集团日前接获订单,将为中国和日本共7艘LNG运输船提供35台双燃料发动机,两笔订单总额约1亿欧元。

其中30台MAN51/60DF双燃料发动机将用于中海液化天然气运输公司的6艘LNG运输船。该公司是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及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子公司。这是首批在中国建造的运用柴油-电力推进系统的大型LNG运输船,有效荷载为174,000立方米,将由上海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分别用于澳大利亚格莱斯顿到中国青岛、北海、天津、连云港和温州等气站间的LNG运输。首艘船的钢切割仪式将于2014年1月举行,最后一艘将于2017年四季度交付。

此外,MAN还将为日本川崎重工建造的一艘LNG运输船提供5台MAN51/60DF双燃料发动机,定于2014年交付。该船有效荷载为182,000立方米,由日本西南部的川崎坂出造船厂承建。

双燃料发动机可使用液态和气态燃料。MAN51/60DF发动机在气体燃料模式下可显著降低排放水平,达到国际海事组织规定的TierIII排放要求。

曼柴油机与透平公司首席执行官乌姆罗福特博士(Dr.RenéUmlauft)表示:“这两笔订单充分证明了世界领先的航运公司对曼柴油机与透平公司双燃料发动机专业技术的信赖。”

两笔订单的发动机都将在曼柴油机与透平公司德国奥格斯堡工厂制造。该工厂为该型发动机的研发地。

中国船东引入燃料共享模式

曼柴油机与透平公司接获订单,为六艘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船(LNGC)提供30台MAN51/60DF双燃料发动机。此订单对于中国船厂和LNG船市场都是重大的发展。

新订单包括5台8L51/60DF发动机,在柴油模式下符合国际海事组织TierII排放标准,在气体燃料模式下的排放将低于TierIII排放标准,燃料共享模式将应用于各个单元。

该客户是由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商船三井(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旗下的中海液化天然气运输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合资公司。

新船的有效荷载为174,000立方米,并采用双燃料柴油-电力推进(DFDE),为客户提供最佳冗余,将成为中国建造的首批配备DFDE的大型LNG运输船。

新船将在上海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的江南长兴一号线建造,该线是沪东中华的母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CSSC)重组后所建的造船设施。交付后的新船将分别用于澳大利亚格莱斯顿到中国青岛、北海、天津、连云港和温州等气站间的LNG运输。首艘船的钢切割将于2014年1月举行,最后一艘将于2017年四季度交付。曼柴油机与透平公司位于德国南部的奥格斯堡工厂将负责设计和制造该笔订单的发动机。

燃料共享模式

燃料共享模式(FSM)是指双燃料发动机在气体燃料(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蒸发气)和燃油(船用轻柴油,船用重柴油或重质燃料油)按一定比例混合的模式下,所有气缸同时运行。曼柴油机与透平公司奥格斯堡的船用中速机销售经理欧文·布尼(ErwinBoijmans)表示:“该订单是51/60DF发动机的又一大成功案例,燃料共享这一特殊功能是我们专注于51/60DF发动机应用于LNG船的原因之一。这一中国订单与我们最近接获的另一具里程碑意义的日本LNG船订单配置相同,也预示着未来趋势。”

燃料共享模式的优势涵盖:

•气体燃料低质(低热值,混合气体)满负载

•气体燃料少量满负载

•环境空气高温满负载

•升级改造‘DF-light’(无燃料引燃系统的气体模式)


 

(关键字:MAN LNG船)

(责任编辑:00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