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挪用现象频出 银行收紧大宗商贸融资

2013-6-9 8:38:22来源:中国经营报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中国经营报 高盛在报告中指:“外管局的新政策将可能在未来1~3个月里,终结中国的‘融资交易’。”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融资铜。

大宗商贸融资正处在风声鹤唳的时刻。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光大银行总行下发通知,针对铜、橡胶等大宗贸易的中小企业授信客户进行风险提示。通知要求加强对铜等大宗商品贸易背景的分析,保证贸易真实性。其中,明确提出新增授信应以供应链模式开展融资业务;而对存量授信客户进行逐步了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实际上,近一个多月,多家银行都在收紧从事铜贸易的中小贸易商开立信用证融资。“现在企业很难拿到信用证了,银行普遍收紧开立信用证。”6月7日,一位大型铜贸易商陈海(化名)告诉记者。

银行警示风险

近日,光大银行总行下发的针对大宗贸易中小企业授信客户的风险提示通知显示,近期铜价持续暴跌,创近年来新低,导致部分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中小型贸易企业呈亏损状态,资金链紧张;另一方面,部分中小企业以融资套利为目的,加入到大宗商品的贸易行业中,通过大宗商品作为融资工具,虚构贸易背景,形成融资铜等融资方式,骗取银行信贷资金,并挪作他用,给银行信贷资金带来较大风险。

“铜崩盘的可能性很大。”一位深圳的资深操盘手告诉记者,“铜价有周期性,在2002年~2006年的周期中,铜价从1330美元升至8000美元;然后在2008年又开始了新周期,从2800美元升至1万美元出头,而现在是进入周期的第二次下跌,即使不这么悲观,纯粹从周期来看,未来从8000美元跌破至4000美元是正常的。”而目前铜的供给远大于需求也使铜价未来暴跌成为一个大概率事件。

陈海介绍,目前市场上的涉铜企业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上游生产商和冶炼商;二是贸易商,从上游生产商买入,卖出给下游用铜企业,赚中间差价;三是下游生产商,包括电线电缆等企业。

据介绍,其中的贸易商融资,一般是把货抵押给银行,比如贸易商把1000公斤铜抵给银行,一般双方会签订协议,对这批铜进行保值。但是“当价格下跌超过融资价的20%,就可能出现违约的风险”。当铜的价格走向对企业不利时,企业可能弃单跑路,把铜丢给银行。最终是银行收回铜,并被迫向市场出售,而当市场承受不了突然间出现的这么大的抛盘,就可能进一步打压铜的价格。

而下游生产商和部分贸易商“勾结”获取银行信用证做“融资铜”的行为,更引起银行的关注。

这种“融资铜”的操作基本流程是:国内企业通过虚构企业用铜,以20%左右的保证金从银行开出90天或180天的信用证,然后找海外贸易商迅速买入铜,各种单据齐全后,又迅速卖出铜,以套取资金,信用证到期后再偿还银行资金,刨去船货在途的路程,贸易商往往可获80或170天以上的资金支配权。

套出这些资金后,这些做融资铜的人通常会有两种选择:一是把套出的钱继续用于别家银行开出信用证,继续套钱。二是用于企业资金周转,或干脆拿来放贷吃利差,以及投资于别的高收益领域,这样往往除掉年化8%左右的融资成本之外,他们仍能获得高额的利差收益。

而这种“融资铜”的风险在于,如果套出来的钱投资失利,“融资铜”的人最终就会下决心跑路,宁可损失一点保证金。

事实上,由于在融资铜时,信用证具有杠杆作用,最大可放大到10倍,也就是说,如果放大10倍,一旦套出来的资金投资失利,损失达到10%的时候,融资人就可能面临破产,而银行就可能面临坏账的风险。

而“融资铜”可以在很短的周期内反复做,也即是这种杠杆做用可能继续不断放大。高盛5月底的报告分析,假如一张信用证的期限是6个月,在该期限内,重复完成10次交易(也就是完成一次中国铜融资交易需要18天时间),那么银行就能在第一个信用证开立的6个月里,开立10倍于铜价值的信用证。在接下来的6个月里(甚至更长时间里),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信用证的总名义价值会维持不变,因为新开立的信用证会被到期的信用证所抵消。

这使得银行的风险可能被不断地放大,银行终于注意到了风险,开始正面打击此类大宗商品风险较大的外贸融资,尤其是针对虚假融资的“融资铜”。

“融资铜”受监管挑战

实际上,银行收紧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事出有因”,监管层早已下发文件加强对大宗商品融资交易的监管。

国家外管局在5月5日公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打击虚假贸易融资,“融资铜”正好撞上枪口。

新规出台的背景是近年来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节节走高,而国内企业融资困难。融资贸易通常利用高价值的商品,如黄金、铜、镍,或者是高科技产品作为工具来套利。这些融资贸易的数量远远超出了这些商品的正常消费数量,国内贸易进出口数据被指“虚高”,并推动了人民币升值,于是外管局出台新规,打击虚假贸易融资,要求在6月1日起执行。

新规定被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条规定针对银行资产负债表。事实上,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直接减少中国的外汇贷款,减少信用证信贷,所以外管局新规的执行将会减少“融资铜”的信贷规模,并提高开立信用证的成本。

第二条规定针对出口商或进口商。执行的新规定中,进出口商被分为A名单和B名单。B名单中的公司将被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大幅削减其涉及资本流动的贸易活动。很多公司为了避免落入这份B名单,近期都在减少其美元信用证的融资水平,而融资铜的企业也不例外。

新规的精神在出台之前已在各地执行,它直接打击了各种大宗商品的贸易融资。如深圳银监局规定,当地从4月底暂停黄金、珠宝、高新电子等高附加值产品企业的进出口外贸贷款业务;广州人行和外管局规定,当地从4月底也叫停了黄金和集成电路的进出口外贸贷款业务。

尽管新规并未直接叫停融资铜,但融资铜也在新政打击的覆盖范围内。鉴于监管当局对外贸企业的整顿,银行业普遍对“融资铜”收紧银根,实际上等于禁止了“融资铜”。

高盛在报告中指:“外管局的新政策将可能在未来1~3个月里,终结中国的‘融资交易’。”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融资铜。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中国铜融资交易的全面消失,可能成为铜价,LME价差以及保税铜溢价的利空因素。”高盛报告认为,铜从一种正回报的套利资产,变成了负回报的套利资产,这也将导致保税仓库的铜出现抛售。

不过,另一外资报告却有不同看法。6月6日,渣打银行发布的报告认为,铜融资会受到威胁,但不会终结:“外管局新规并不会导致中国商品融资交易的终结,因为这一融资方式仍是合法的,其冲击主要是针对杠杆比率,即一年内贸易商可以相互买卖同一批铜并开具信用证的次数。”

(关键字:骗贷挪用 银行 商贸融资)

(责任编辑:00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