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热轧产品2013年4月份订货通知

2013-3-20 9:35:12来源:中商网撰写作者:余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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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月协议量95%订货;订货量±10%可调整以3月18日统计为准。

2、货单3月21日前全部到达。

3、集港合同订货款22日前到达,全款合同订货款25日前到达。

4、合同月来款不含税加价10元/吨,在合同中直接体现;以邮寄时间为准。

5、3月份集港合同需在3月25日前赎货,目的港(库)合同顺延20天;发生两次集港合同未按时补款的用户,取消集港资格。

6、普板Q235B,宽1500mm合同,目标卷重3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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