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可拆卸钢制车轮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申请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申诉方须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服务署提交有关申请。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7087099。
2008年6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可拆卸钢制车轮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12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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