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热轧产品2013年2月份订货通知

2013-1-24 11:52:13来源:中商网撰写作者:余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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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求:     

1、按月协议量85%订货;订货量±10%可调整以1月18日统计为准。

2、货单1月24日前全部到达。

3、货款25日前到达并合同签订完毕。

4、合同月来款不含税加价10元/吨,在合同中直接体现。

5、1月份集港合同需在1月25日前赎货。

6、2月份合同起,终到上海地区(含经过上海过驳),起运港由原“鲅鱼圈北”调整为“金州(辽渔码头)。

(关键字:本钢 热轧 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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