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家电维修管理办法》有望下月出炉

导读: 日前,国家商务部公布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8月1日正式实施。
关键字: 江苏 家电维修 管理办法

日前,国家商务部公布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8月1日正式实施。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家电维修协会获悉,根据商务部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江苏也草拟了《江苏省家电维修管理办法》,草拟办法严格按照商务部的规定来做,已报省商务厅审批修改,下月有望出炉。对于虚列、夸大服务项目,没有取得授权从事品牌售后服务的“李鬼”维修点,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江苏省家电维修协会秘书长徐学录表示,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商务部发布的办法中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如果出现虚列、夸大、伪造维修服务项目或内容;隐瞒、掩饰因维修服务导致用户产品损毁的事实;虚报故障部件,故意替换性能正常的部件;冒用家电生产者商标或特约维修标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家电维修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家电维修经营者在维修服务中发现同一品牌、类型或批次的家电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报生产者、销售者,并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为了落实商务部的管理办法,目前江苏省家电维修协会还设立了江苏家电维修管理办公室,并设立了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投诉电话400-881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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