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反对“汽车限购”是意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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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州突然实行的汽车限购政策,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表示坚决反对,理由一是与当前中央稳增长政策不符,二是不利于节能减排,他透露,“相对于北京的限购政策由国务院批准,广州并没有向相关部门做过报告,也就是顶风作案”。

依照一般常识,上述表态,应该是董扬秘书长代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所作的。然而,笔者认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反对“汽车限购”是意淫。

董扬秘书长给汽车限购戴上“与当前中央稳增长政策不符”的大帽子,貌似很高明,很革命,很乖巧。但是,2012年5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常务会议所提的确保“稳增长”的十一条举措中,没有一条是直接针对汽车业的。换言之,董扬秘书长声称汽车限购“与当前中央稳增长政策不符”,是牵强附会,是意淫。

退一万步讲,就算确保“稳增长”的十一条举措中的“着力扩大内需,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是专门为汽车业量身定做的,那也跟汽车限购并不矛盾。何况,“着力扩大内需,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是全方位的。而像“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之类的举措,则是特定的。但是,住房限购的政令至今依然在国家的鼎立支持下大行其道。如此,又何来汽车限购“与当前中央稳增长政策不符”之意呢?

当然,董扬秘书长或许仅仅知道“稳增长”之提法,而对国务院的有关确保“稳增长”的十一条举措一无所知。

至于汽车限购“不利于节能减排”之说,其实也是某种程度上的意淫。

据2012年7月11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要求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到2015年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为此,一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动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要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推进大气中细颗粒污染物治理……”

显而易见,汽车限购恰恰跟《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之精神是完全一致的。

众所周知,2011年中国社会的汽车保有量为1.04亿辆,而达到100万以上的城市数量达14个,其中北京汽车保有量已达472万。与2010年底相比,合肥、乌鲁木齐、银川、呼和浩特、南宁、西宁、福州、长沙、兰州、西安等10个城市的汽车增长比率超过20%。根据国际通用16%的标准,也就是每百户家庭拥有16辆小轿车的比例,中国有许多城市已进入汽车社会。并且,有5000多万辆社会汽车是最近三年的产物。汽车业的这种过快发展,已成为导致中国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重要因子,且拖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后腿。

然而,作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扬却在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之后,高调地宣称汽车限购“不利于节能减排”,其究竟意欲何为呢?

当然,董扬秘书长或许根本就不知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甚至不明白对汽车业而言,“节能减排”该如何去做。

事实上,汽车业的“节能减排”举措主要包括:其一,开发新能源汽车;其二,推动普及高品质小排量车;其三,使用先进柴油车;其四,降低耗油量;其五,加大回收报废汽车的力度;提高驾驶技术。

相反,不实行汽车限购,才是真正的“不利于节能减排”。

诚如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姚杰所言,已在北京、上海、贵阳和广州实施的限购令确实对汽车产业运营产生了不利影响,限购政策的蔓延会使下半年的车市更加困难。

然而,就大局和长远来说,这些都不足以成为“封杀”汽车限购的理由。

其实说白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反对汽车限购,就像任志强等房地产开发商及其商用专家反对住房限购的道理一样:限购会让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受损,而反对限购则可能确保其获得更大的利益。

当然,不排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某些负责人之相关言论,也有出于“公共利益”方面的考虑之可能性。

但是,正像笔者在《中国推行汽车限购是无可逆转的》一文中所阐述的,推行汽车限购确实会有些负面影响,且会损害一些群体的利益,但就大局和人类社会来讲,则是利大于弊,而有关决策者及无数普通国人定能最终普遍意识到这点,所以,中国推行汽车限购是无可逆转的。

总而言之,笔者罗竖一认为,董扬秘书长等人代表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反对“汽车限购”是意淫。如果“广州并没有向相关部门做过报告”之说属实,那么广州方面就应受到批评,而该尽快地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报告。但是,所谓“顶风作案”的大帽子肯定压不死“汽车限购”这一利国利民之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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