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荒加速阶梯电价实施 百姓买单?

导读: 电荒 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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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在“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透露,电价改革的具体方案在制订中,阶梯电价年内将推出。

  此次通气会召开的背景是,6月3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快输配电价改革,择机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

  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曾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两个方案,但一直未正式出台。此次6月8日的通气会无疑正式宣告:阶梯电价真的来了。

  电荒加速阶梯电价实施

  “发改委要求今年实施阶梯电价的原因有几个。一是去年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阶梯电价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二是今年空前严重的电荒加速了这一进程;三是电力体制改革推动了这一进程。”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对本报记者解释道。

  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认为,此时推出阶梯电价目的十分明显。“一是减少居民用电量,同时又不让低收入者受太大影响。二是涨价,给相关企业一些好处。”

  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公布阶梯电价的方案后,曾引发了一场公众大讨论。之后便没有了下文。宋智晨认为,去年10月迄今,受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以及能源紧张等因素影响,国内的CPI一直居高不下,通货膨胀较为严重,在此情况下推行阶梯电价可能会增加居民用电负担,因此阶梯电价实施方案迟迟未能出台。

  此次,发改委虽然明确阶梯电价年内一定出台,但是当初其面临的质疑依然存在。首当其冲的是阶梯电价的目的。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总体目标是保障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基本稳定。既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也可使电价逐步反映合理的供电成本,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但是,受访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节电不等于节能。改变电价可能会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但不一定会改变人们的能源需求。用效率更低、对环境更不友好的能源来代替电力,将得不偿失。“如果电涨价了,居民可能会用其他能源形式,比如燃气,这能叫节能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本报记者“抱怨”:“有钱人会在乎这点电费,从而减少用电量吗?可是对困难的居民来说影响就大了。而且,阶梯电价给老百姓的感觉是,电价只涨不跌。”

  “其实,阶梯电价方案今年很难出台。阶梯电价每一档的设置和价格之间有很复杂的关系,需要测算很多参数。这不是一个小变动,而是整个定价方式的改变。国内在这方面几乎没有任何知识准备,还停留在过去线性定价的思维。”张昕竹对本报记者分析,如果贸然推出阶梯电价方案,结果很难估计,不过可以肯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最坏的结果就是涨价,即变相涨价。

  在发改委提出阶梯电价后,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与其搞阶梯电价,不如搞分时电价。

  阶梯电价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遏制电力消费增长,分时电价是通过不同时段的价差鼓励用户在用电低峰用电,从而缩小电量波动,保障电网平稳运行。简言之,分时电价侧重于鼓励用户合理转移用电负荷。提高白天用电高峰时的电价,降低夜晚电价,引导居民合理用电,缩小电量波动,保障电网平稳运行。

  “我国的发电能力并不差,问题是用电的时间不对。夜间很多电被浪费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对本报记者说。

  张昕竹也是分时电价的支持者。他认为,阶梯电价存在玄机与陷阱。阶梯定价充其量只是一种调节收入分配的手段,并不能促进电力行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在用电高峰时,供给难以满足全部需求,甚至要拉闸限电,但大部分时间供给是过剩的。这决定了有效配置电力资源的定价方式是实时定价。实行峰谷定价,使用户有激励选择避开峰谷时期用电。这也是国际电价改革的主要趋势。”张昕竹说。

  百姓买单?

  回顾去年的方案,当时争论的焦点在于,按照发改委的说法,61%受访者表示支持阶梯电价机制和改革方向,但是提出要求适当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降低第一档电价水平。但是,根据商业网站的调查,市民普遍反映阶梯电价的第一档标准过低,想不超标有难度。并且提出这样的疑问:政府部门的阶梯电价定价方案隐含了这样的潜台词:当前所有的电力成本,无论是否合理,哪怕是电力企业管理不善或浪费的,都应该在居民电价中得到反映,并最终由居民来承担。这样做公平吗?

  此外,分析认为该方案有两大问题。一是按户划分而非按人划分的原则对于人口较多的家庭不公平,二是方案没有考虑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因素对用电量的影响,显得过于简单。

  张昕竹建议:“第一档电价应该下调,后两档可以适当提高。阶梯电价主要作用是调节分配,把这两档电价拉开才可能有这个作用。”

  受访人士表示,此次要推出的新的实施方案的调整主要将会是改变“一刀切”的划分标准,针对不同地区划分不同的基准线。但是按人划分实施难度较高,实施的可能性也相对较低。

  “阶梯电价不同于阶梯水价。我是赞成阶梯水价的,但是电和水不同,电无法储存。阶梯电价看似平等,实则有欺骗性,不平等。而且实施阶梯电价的话,只体现用电总量,对减少白天高峰负荷并没有帮助,也就是说,对缓解电荒没有作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对本报记者说。据他介绍,实施峰谷电价,甚至更复杂的实时定价,技术已经不是问题。“20年前,香港就开始这么做了。国内也有试点,但至今没有大规模铺开,为什么呢?电力部门没有积极性。”

  

  背景

  2010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就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电价确定和二选一的实施方案,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三档电量和电价价差:

  第一档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

  第二档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的水平。起步阶段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价10%左右。今后电价按照略高于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调整。

  第三档电价在弥补电力企业正常合理成本和收益水平的基础上,再适当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损害成本。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最终电价控制在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

  两种实施方案:

  方案一:以省(区、市)为单位,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7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保证户均月用电量在该档电量范围内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比例达到70%;起步阶段电价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5分钱。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0元。

  方案二:以省(区、市)为单位,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保证户均月用电量在该档电量范围内居民户数占居民总户数的比例达到80%;起步阶段电价每度电提高1分钱左右。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5分钱。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电0.20元。 (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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