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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财政部联合通知:加强化肥承储企业自查保证淡储任务
http://www.chinaccm.com 2006-5-29 8:53
[关键词]
发改委 财政部 化肥 淡储
中华商务网讯:
为切实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保证农业生产用肥,近日国家发改委经济
贸易司和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出通知,要求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进行自查,
保证淡储任务的完成。
通知要求,当前化肥淡储已接近尾声,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承储企业要按《化
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和《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
和化肥淡储承储协议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淡储指标。国家发改委经贸司、财政部经
建司通过调研、随访和委托各省级发改委和财政部驻地方专员办实地核查发现,全
国化肥淡储总体情况是好的,多数企业都按要求在中标区域加大调入量,增加库存
,提高淡储对农业生产用肥的保证力度。同时,调研和核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须
引起各有关淡储企业高度重视。一是账实不符。调查和核查中发现,个别企业上报
的淡储库存数据不实,虚增库存。有的淡储企业承包为完成淡储任务,达到相关考
核要求,存在少报淡储期前月末库存,多报淡储期间调入量、销售量,虚增库存以
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问题。二是改变淡储化肥品种问题。有的企业在承储过程中,
存在先改变淡储化肥品种,再报请发改委、财政部确认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发改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正在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
如经查实,将按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和《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
补充规定》和化肥淡储承储协议书的要求进行处理。
各淡储化肥承储企业应在认真完成淡储任务的同时,从淡储化肥协议、购进、
付款、运输、入库等第一个环节入手,加强自律、自查,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账实相符,切实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
(.00306Z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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