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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积极应诉欧盟氧化锌反倾销案

http://www.chinaccm.com 2002-3-11 15:15

[关键词]我国 企业 欧盟 氧化锌 反倾销案

中华商务网讯:
    人民日报 北京3月8日讯:欧盟3月5日正式公布了中国氧化锌反倾销案的最终
裁决结果,决定对我出口氧化锌征收从6.9%到28%不等的反倾销税,这意味着我方
应诉企业在此案中保住了市场。
    根据欧盟最终裁决结果,我方一家应诉企业广西柳州有色冶炼厂得到了“市场
经济地位企业”待遇,柳州富鑫化工公司等另三家应诉企业得到了“分别税率”,
由于我方在终裁 
    阶段做了大量抗辩工作,终裁税率比初裁阶段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据悉,氧化
锌是我国化工产品中单项出口金额较大的商品之一,此案是欧盟氧化锌生产商于2
000年11月提出起诉的。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统一协调组织下,国内多家
企业参加应诉,其中广西柳州有色冶炼厂、广西银荔集团等5家企业接受了欧盟委
员会的实地核查。经过各应诉企业、代理律师、商会等共同努力,此案取得了较低
的反倾销税率,中国企业部分保住了该产品对欧盟的出口市场。
    欧盟在对此案的审理过程中采取了一些不公平的计算方法,导致中方应诉企业
被裁定有“倾销”。在去年9月欧盟委员会就此案做出的初步裁决中,中国企业被
裁定了16.9%—33.5%的临时反倾销税。经终裁阶段中方的积极抗辩,在最终裁决中
对反倾销税率做出较大调整,特别是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分别税率的企业被裁定的
反倾销税率都有较大幅度降低,其中柳州有色冶炼厂的税率为6.9%,柳州富鑫化工
公司等3家企业的税率分别为11%、19.3%和26.3%。对所有其他中国企业裁定的统一
反倾销税率为28%,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
制作:中华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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