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衣机能效标识要备案
http://www.chinaccm.com 2007-3-1 13:38
[关键词]
洗衣机 能效标识
中华商务网讯:
根据实施规则要求,洗衣机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按产品型号逐一备案。自2
006年12月以来,洗衣机能效标识的备案工作正逐渐推进。在此提醒的是,凡是3月
1日在市场上销售的已经贴上能效标识的洗衣机产品,应在3月底之前完成标识的备
案工作。
按照规定: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标识之日起30日内,通过信函等方式提
交备案信息或在能效标识专业网站(www.energylabel.gov.cn)上填写有关备案信息
并按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实施规则的规定同时提交相关的备案材料,备
案表、备案材料应完备、真实。作为能效标识授权管理机构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自
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标识信息核查和备案工作(生产者或
进口商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并对符合要求的标识信息进行登记、存档,
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生产者
或进口商及时补充材料或更换已使用的标识。另外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每年3月15
日前,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交上一年度标识的使用情况报告。
能效标识的公告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应在完成标识备
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按标识备案号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
并于每个季度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此外,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还建立了产品能效数据库,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等提供产品能效信息查询服务,及时
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并将公布热线电话和网址,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
等对标识的投诉。
来源:中国电子报
(.00327W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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